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采购的煤粉大楼煤粉清理及烧结机厂房清理作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煤粉大楼煤粉清理及烧结机厂房清理作业
2.招标编号:AB201706152644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30天;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劳务作业营业范围,并在人员、工具材料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作业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4、评估业绩:提供在鞍钢集团内部相关项目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
4.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4.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4.7、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