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雷山县大塘镇极贫乡镇供水工程(EPC)项目已由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东南发改审批【2017】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雷山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雷山县大塘镇极贫乡镇供水工程(EPC)项目
2.2 工程地点:大塘城镇规划区的大塘片区(含大塘社区、咱刀、新桥村)和莲花片区(含小河、平寨、鸡鸠、掌坳村)
2.3 建设规模: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2500m3/d,设计日均供水量为2412m3/d,年供水量为67.7万m3/a。
2.4工程总布置方案:项目选定大塘河大塘小学上游约1.1KM河段筑坝取水,经管道(自流)输水至小学后坡955-965m高程缓坡台地水厂净水后以重力输水方式向受水区(80%的居民)供水,剩余20%的分布位置较高的居民经水厂提水至1010m高程处的高位水池后重力输水方式向居民供水。
2.5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根据《村镇供水设计规范》(SL687-2014)中的规定,本工程属中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2500m3/d,工程类型为Ⅲ型。根据规范,输水管道、水处理厂、提水泵站、高位水池等按4级建筑物设计,永久性次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2.6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一)取水拦河坝枢纽:主要包括埋石砼重力坝、坝顶表孔溢流及下游低坎挑流消能、防水设施等。
(二)输水管:总长1.08km,采用DN300球墨铸铁管。
(三)净水厂:采用省内常用的传统工艺。
(四)提水泵站:泵房平面尺寸L*B=13.3*6.0m。
(五)提水管道:上水管总长170m,采用DN125无缝钢管。
(六)高水位池:水池总容积150 m3。
(七)供水配水管道:根据供水区配水管道沿线各管道的承压情况,对配水管道按不同的压力等级进行分段。
2.7 工期:8个月
2.8项目投资额:约2679.14万元。
2.9 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雷山县大塘镇极贫乡镇供水工程(EPC)项目的勘察任务;
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7 工程质量标准: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