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满城区行洪河道及市政排水管道清淤工程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表编号为:BMZBH-2017-05-00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址:城区行洪河道,西起地税桥,东至东外环以东1000米,全长6.07公里
建设内容:1.对城区行洪河道进行清淤;2.对市政排水管道、检查井等进行疏通清理
合同估算价:24.13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07月 22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08月 06 日
计划工期: 15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真实有效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6 月 15 日上午08:30至2017年 06月 21 日下午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