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2-177FE638JLB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4号线南延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长春市远景线网由8条普线+2条市域线两个功能层次组成10条线的放射状线网,核心区线网密度1.03km/km2,中心城区0.65km/km2。线网总规模460km。其中,市域快线S线总长度155.6km,轨道交通普线总长度304.4km。
2.2招标范围:各条线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及专家咨询、施工图设计、勘察及专家咨询、抗浮设防水位编制及专家咨询、抗震专项论证及专家咨询等
2.3 设计周期:2017年--2023年
2.4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含轨道交通专业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3.3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10年内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2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计总体总包业绩或设计勘察总承包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
3.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投标单位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7外埠投标人应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