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能源管理监控平台咨询规划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能源管理监控平台咨询规划项目
二、项目需求概述: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选一家单位负责深圳机场能源管理监控平台咨询规划服务工作。能源管理监控平台咨询规划范围涵盖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主要能耗单位与建筑,包含但不限于航站楼、GTC楼、ITC楼、飞行区、物流大厦、信息大楼、能源中心、航油大楼、港务大楼等。规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必要性、项目提要、项目需求分析与必要性分析、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建设目标、系统平台建设规划技术路线与方案(含系统总体架构、网络建设、数据采集、软件系统、服务期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系统投资模式与分析等)、项目投资估算、效益分析(含节能效益分析、管理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综合经济效益分析等)。规划单位完成本项目规划后,须为能源管理监控平台建设实施等各项细节服务提供顾问服务和支持。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1.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名人经营范围须包含能源管理、建筑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等;(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已备案并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3.报名人近3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满足下述要求的有效同类业绩:
(1)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
(2)项目类型:能源管理系统平台咨询规划或建设类项目;
(3)项目规模: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米;
(4)单个合同金额:≥¥25万元;
(5)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买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报名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201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上述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合格报名人的产生:
招选人组织包括招选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合格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3.上文“三、报名人资质要求”中标注的证明文件;
4.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 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下午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