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机TSI(汽轮机本体监测保护系统)升级改造二次公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机TSI(汽轮机本体监测保护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与工期
1.1 招标范围
系统设计、系统机柜内的框架、电源卡、转速卡、继电器组及相关附件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试运等。
1.2工期要求:15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企业近三年具有相同产品,至少3台以上同级别机组,安全运行两年以上,证明上有使用方的签字、联系电话、盖使用方的厂章;
2.2.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2.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4 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6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7提供epro授权书,提供产品报关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1日9:00起至2017年6月2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件、代理商的投标(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企业近三年具有相同产品,至少3台以上同级别机组,安全运行两年以上,证明上有使用方的签字、联系电话、盖使用方的厂章扫描件;提供epro授权书,提供产品报关单扫描件,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投标人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9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起至2017年6月30日17:00止。
3.9.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9.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3.9.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9.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9.5 招标文件费:1000元,文件费发票开取相关事宜与财务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1.2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