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就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园2017-2018年度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园2017-2018年度养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三财采购【2017】160号总第2906号
三公资采【2017】97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园2017-2018年度养护工程;
2、质量要求:达到《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及《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园养护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方法》要求;
3、预算资金:277056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养护期限:一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独立法人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类似业绩并提供单位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原件(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的证明并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