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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

 1. 招标条件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5156
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负责厂前区(包括锦圆广场)、厂区、办公区、检修公寓区域、厂内公寓区域、后勤基地等区域的草坪、乔木、花灌木等所有植物的维护保养以及绿化喷灌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含绿化养护、滴灌维护、人工灌溉、绿化管网维护维修、绿化机械修理、绿化垃圾外运处置、养护区域内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服务期:合同周期为三年(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14-2016年 )三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壹佰万以上的绿化养护服务业绩;每个业绩中维护保养队伍人数不少于18人;且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中至少有一项为黄土高原或内蒙古高原,且多年平均降雨量在450mm之内地区绿化养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主评价报告及联系方式,人数未在合同中体现的可在业主评价报告中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服务三年以上的绿化养护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主评价报告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近三年(2014-2016年)绿化养护业绩两项以上;提供业绩合同、业主评价报告及联系方式,未在合同中体现的可在业主评价报告中证明。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在锦能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3不接受国华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投标;不接受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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