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跃马湖)经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17]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跃马湖清淤16950m3、水生植物构建6500m2、新建厢式生态护岸314块、修复堤顶路1080m2、新建雨水管线3290m、雨水管沟恢复9509m2、污水管沟恢复9998m2、新建沥青停车场3128m2、人行步道5328m2、新建景亭、亲水平台及配套工程等,购置水质原位净化机13台。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船营区,北起德胜路、南至黄旗屯街、西起电西胡同、东至松江中路的既有城区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内监理。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