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电厂阴阳离子交换树脂等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29
招标编号:ZXZB2017-06-009/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大连电厂阴阳离子交换树脂等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批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具体项目见下表:
物料编码物料描述数量计量单位描述备注
100135217阳离子交换树脂\001*723700KG
100135218阴离子交换树脂\201*713550KG
101490932阴离子交换树脂\213*722000KG
101011375阳离子交换树脂\001*7MB2150KG
101011376阴离子交换树脂\201*7MB1750KG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1.2具有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根据投标人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和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1.3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在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6 近一年内在华能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2.1.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如为外币,按注册时间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2.2.2 具备投标产品授权书。
2.2.4 具备华能系统内近三年(2014-2016年)同型号产品业绩不少于3家。(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采纳)
时间:2017年06月29日13:30起至2017年07月06日13:30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