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集中采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项目概况: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各市州终端营销中心的用车需求不断增加,为保障正常的公务用车工作,现开展2017年7月-2018年7月全年车辆短租服务为满足业务生产经营需求,主要用于渠道拜访、产品推荐、订货会安排、会议组织等公务用车领域。
2.项目需求
车辆类型 车况说明 费用计算(元) 服务里程
(公里) 租赁时限(月) 金额(不含税) 金额(含税)
经济型(占70%) 车龄 6 年以内,内饰无破损,行驶里程不超过 20 万公里 单价/天 公里/天 12
商务型(占30%) 车龄 6 年以内,内饰无破损,行驶里程不超过 20 万公里 单价/天 公里/天 12
合计
注:1.每公里单价=单价/天÷公里/天,每公里单价作为价格部分评分依据。
2.价格计算公式=经济型每公里单价*70%+商务型每公里单价*30%。
3.车辆租赁期间单次所产生的车辆费用含(车辆租金、驾驶员工资、油费、税费),需求方负责驾驶员的食宿费用。
4.如遇特殊情况超出服务里程范围参照当地的市场行情另行计算。
5.车辆租金包含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先关证照费及车辆的日常维护。
6.车辆租赁费含税报价、车辆租赁费不含报价对应招标系统报价填写一览“含税总价”“未含税总价”。
3.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人民币55万元整。
4.项目期限:1年(2017年7月-2018年7月,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时间为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车辆租赁 项 1.00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小组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供应商,参与后续比选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3.具备汽车租赁资格所需经营许可资质。
4.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提应答,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单位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与中国移动无严重违约情形。
7.其他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许可资质。
8.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一包段的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6月15日19时15分至2017年06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