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原州区2017年红梅杏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原发改发【2017】1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整合原州区人大议案办理资金和原州区2017年林业产业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原州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州区黄铎堡镇、彭堡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1000亩,二标段1000亩,三标段1000亩。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
2.4招标内容:
栽植红梅杏苗木面积3000亩,(其中:一标段1000亩,二标段1000亩,三标段1000亩。)苗木产地仅限于固原市原州区和彭阳县两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原州区或彭阳县办理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原州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开具的苗圃地实地查勘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单位所有标段均可报名投标,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0】3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或者投标单位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15日至 2017 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