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宾昌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已经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17〕1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自筹、商银行贷款和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宾昌河位于蓟州区新城范围内,上游接三八水库溢洪道,流经东风桥、迎宾桥,向南穿过中昌北路、人民东大街、无终园大街,穿过南环路汇入州河,长3.311km,流域面积6.21km2。宾昌河属季节性河流,每年只有在汛期出现短暂的地表径流,其水量较小。多年来由于气候干旱少雨,河道干涸,加之河道周边群众防洪意识淡薄,在河道两岸私搭乱建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地段严重挤压河道,使现有河道防洪能力极大削弱。一旦遭遇较大洪水,河道将难以承受,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尽快实施宾昌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县宾昌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蓟县宾昌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编号:BCHSXSTZLJL/HT-2017-01,主要内容为对宾昌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包括河道工程、箱涵、合页坝、景观跌水、桥梁、调水泵站、水闸、景观、机电及金属结构等)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8)近三年(2014~2016)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