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齐齐哈尔市中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下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中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ZZ71201FW0452-0068
3、服务范围:齐齐哈尔市中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
4、 服务周期: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企业信用等级须为AAA级企业;
3、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报名要求及时间
1、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下各项资格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副本;
4) 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该企业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2016年12月-2017年5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 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如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资格证书(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材料);
10)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盖有招标人公章的询价通知书原件及相关采购需求材料,开标时询价小组只接受盖有招标人公章的询价通知书原件。
11)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正确填写。
12) 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前将询价通知书返回,超过规定时间返回的询价通知书无效。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仅限领取一份询价通知书,该询价通知书丢失、损毁不补,涂改已填写报价无效。
13) 询价通知书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
(1)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上各项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以上各项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则资格审查当时必须出具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已审查后补充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3)资质原件单独装袋,评标委员会审核后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