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茂名110千伏利铁至竹山线路工程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茂名220千伏利铁站至110千伏竹山站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茂发改交审〔2016〕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茂名市
2.2建设规模:(1)、变电工程:220kV利铁变电站扩建1 个110kV出线间隔工程,110kV竹山站利用原110kV山信线间隔进行改造。(2)、线路工程:① 建设利铁站至竹山站110kV单回线路:利用原110kV山信线线行新建110kV单回线路长约1×38.28km,利用已建铁塔挂线长约1×0.39km。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拆除110kV山信线31.82km。② 迁改110kV单回线路长约1×0.16km。导线截面采用1×300 mm2。拆除110kV利良线0.15km。(3)、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可研批复)
2.3计划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全面开展标准建设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从事电力行业设计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设计工作)。
3.9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