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JHDJ-HBC201706
1、招标概况
长江航道局1艘50米级长江A型航标船建造项目已由(交规划函[2016]6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交通运输部计划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名称:长江航道局1艘50米级长江A型航标船建造项目
招标范围: 1艘50米级长江A型航标船建造。船舶建成后配备到长江南京航道局镇江航道管理处,主要用于航道航标的日常维护。
建造周期:合同生效后14个月
主要技术规格:
本船采用50米级长江A型航标船定型船型建造,为钢质、单体、单底、单甲板、全焊接横骨架式结构,尖艏、方艉宽甲板圆舭船型,双机双桨推进。主尺度约为51.35米×9.60米×3.60米×2.45米(总长×船宽×型深×设计吃水)。艏部主甲板配置1台12吨液压吊机,主机功率2×746千瓦,主发电机组功率约为2×120千瓦。航区为长江A级航区,设计航速26公里/小时。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投标人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设备和人员等,具备良好的信誉。
3.2投标人不得与为本次招标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单位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投标人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
(1)投标人应具有造船省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省二级三类以上(含二级三类)或等同建造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平均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应无连续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单位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所有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