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基础(2014)2591号和民航西南局函【2015】2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泸州云龙机场空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管工程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新机场位于泸州市北偏东,场区地处泸县云龙镇龙滩村,部分在龙马潭区石洞镇,距规划城区边缘直线距离8公里,直线距离市中心约17公里,公路里程约20公里。机场基准点为:东经105°28’6.5”,北纬29°01’49.6”,跑道真方位72°36’(磁方位75°~255°)。
2.2机场规模:本期建设机场飞行区等级规模为4C。
2.3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泸州军民合用机场迁建工程民航部分所涉及的空管工程设备及安装(包含航管工程、导航工程、气象工程、通信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验收合格的合同(或结算)金额大于1500万元的4C级及以上机场空管设备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资质:具有民航机场工程或相关专业(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年 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