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发改委的委托,就该单位淮安市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编制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谈判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包参加谈判,也可以两个包都参加谈判。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第一包:淮安市循环经济行动计划
第二包: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适用各个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BBB级及以上。
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必须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具有市级及以上应对气候变化或循环经济或低碳节能减排相关规划或咨询项目的业绩)。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谈判活动开始前现场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