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水利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立福建省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建立福建省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专业以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及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预算金额:8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1:45 至 2017年06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