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海区西樵樵高路(樵山大道至西江公路段)市政燃气工程(三次招标) |
| 批复文号 |
南发改资[2016]107号 |
| 批复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佛山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南海区西樵樵高路(樵山大道至西江公路段)市政燃气工程(三次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南海区西樵樵高路(樵山大道至西江公路段)市政燃气工程(三次招标)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2016]10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南海区西樵樵高路(樵山大道至西江公路段)。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敷设输气管道(中压A级(0.2<P≤0.4MPa)1.3公里, 投资费用约202万元(含材料费、施工费、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设计、监理等其它费用)。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范围:工作范围:南海区西樵樵高路(樵山大道至西江公路段)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随桥敷设、定向钻穿越施工、管沟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材料采购,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等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内外部协调等总承包(以发包人签发的施工任务单为准)。招标内容:管沟开挖及路面修复,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部分定向钻穿越施工,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662,809.48元。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2.6 工程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合同附件4“工程建设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或GA2或GB1级。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5.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6月23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33万元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7.5 本工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人员资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无行贿犯罪证明除外)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lztb.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 2017年6月16日 |
|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南海区西樵樵高路(樵山大道至西江公路段)市政燃气工程(三次招标)).doc |
| 发布人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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