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高架桥下引桥碳纤维自融雪工程项目-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内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用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高架桥下引桥碳纤维自融雪工程中所需四座预装型欧式箱变的设备采购(含箱变基础制作及箱变安装)运输和系统调试工作。投标方须提供详细的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生产厂等内容,对于属于成套设备运行和安装中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投标方需对主设备及辅助设备分项报价。
2.4计划供货期为:2017年8月30日(箱变落成于图纸所示点位,具备调试送电条件)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有效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须为所投产品的变压器设备的制造商或所投标品牌的变压器设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具有与本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相似产品在国内新建或扩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