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广州供电局2017年调控中心车辆车位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州供电局2017年调控中心车辆车位租赁项目
2. 采购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3.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采购内容
1 广州供电局2017年调控中心车辆车位租赁 1 广州供电局2017年调控中心车辆车位租赁 48 100
采购范围:为缓解调控中心调度员值班工作车辆停车位置资源紧张问题,进行2017年调控中心车辆车位租赁,计划租赁40个车位。要求:1、提供租赁的车位须为室内且相对固定的车位。2、停车场能满足我局生产车辆的40个停车位需求。3、停车场出入口距离供电大厦北门直线距离不超过300米,行车时间不超过5分钟(时速40公里)、行驶路线没有交通灯路口。4、报价应不高于广州市物价局穗价【2014】9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5、租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要求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三、谈判对象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具有物价局颁发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证明》,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的单位。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提供租赁的车位须为室内且相对固定的车位。
6 停车场能满足我局生产车辆的40个停车位需求。
7 停车场出入口距离供电大厦北门直线距离不超过100米,行车时间不超过5分钟(时速40公里)、行驶路线没有交通灯路口。
8 报价应不高于广州市物价局穗价【2014】9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
四、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6月21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