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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日照发电厂氢站供氢补氢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本工程计划对华能日照电厂氢站供氢补氢系统改造。在氢站加设氢气瓶供氢系统;汽车运输储氢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计划对华能日照电厂氢站供氢补氢系统改造。在氢站加设氢气瓶供氢系统;汽车运输储氢单元氢气到氢站门口,卸车后搬运到氢站,接入系统补氢或备用。
1.2招标范围:
    华能日照电厂氢站供氢补氢系统改造。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基本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华能日照电厂的不良记录。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申请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方应为具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能力的生产商,提供的商品应该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4.2投标单位投标产品在国内的电厂项目(300MW等级及以上)有3个以上、投运三年的业绩。随资格预审文件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采购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6月19日起至2017年06月26日17:00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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