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营口仙人岛油罐机械清洗工程,项目业主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营口仙人岛油罐机械清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振华石油营口仙人岛库区10万立外浮顶储罐进行机械清洗,使其满足动火条件:(1)营口仙人岛03TK-502、03TK-504、03TK-505、03TK-506罐机械清洗、罐底油运输、危废处理工程; (2)在完成上述四个罐的清洗工作后,如该库区04TK-705、04TK-706、04TK-707、04TK-708罐也需清罐,将根据营口港及振华石油工程进展情况最终确定施工时间,按照该招标单价继续进行清洗作业,无需再次招标。。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100.0%,并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6日历天。
2.4 工程建设地点: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操作二部三库区。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1 招标范围:(1)营口仙人岛03TK-502、03TK-504、03TK-505、03TK-506罐机械清洗、罐底油运输、危废处理工程; (2)在完成上述四个罐的清洗工作后,如该库区04TK-705、04TK-706、04TK-707、04TK-708罐也需清罐,将根据营口港及振华石油工程进展情况最终确定施工时间,按照该招标综合单价继续进行清洗作业,无需再次招标。 机械清洗10万立外浮顶储罐,使其满足动火条件。清罐期间无法管输的罐底油由中标人安排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清罐产生的危废品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中标人不得自行处理。施工期间的水、电、蒸汽、氮气、油污水排放、消防监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与属地单位自行商议解决。 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编号:C1100000096003311001001; 名称:营口仙人岛油罐机械清洗工程。
2.5.2 共划分为0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4.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4.2提供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花名册 及复印件; 4.3提供清罐操作人员明细、油品操作证花名册 及复印件; 4.4具有公司清罐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4.5提供公司清罐设备、物资清单,应急物资清单; 4.6提供公司清罐作业业绩; 4.7清罐从业人员需经消防培训机构培训,提供危险从业消防资格证书; 4.8提供清罐人员与清罐公司的劳务合同及保险情况; 4.9项目负责人应办理人员授权函,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 4.10投标人清罐过程中使用的清洗设备、仪表须强制检验.。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7日 14时30分00秒至2017年06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