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晋城博物馆的委托,对晋城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晋城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晋城博物馆位于晋城市东大门,南瞰凤台街,北靠泽州公园,东临文博路,与新建的市图书馆、美术馆、档案馆及晋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毗邻,总占地面积16186平方米,建筑面积11726平方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范畴内的二级风险单位。2009年被国家文物局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三、项目编号:CFDFW1704550102-1
四、项目预算:120万元
五、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1、招标范围:晋城博物馆规划红线范围内(具体以图纸为准)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清洁绿化、展厅管理、会务接待、后勤服务、车辆停放等公共财产和事物的管理(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一年(2017年10月1日-2018年10月1日)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下列特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9.投标人特定要求:
①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②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需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文件,取消了对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七、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特定要求所需资料;
2、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告时间段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经办人、法定代表人)
4、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前一季度任意一月投标人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满足并提供本公告第六项、第七项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且装订成册,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