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7221706150101-BD-003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县富华路园路铺装及苗木补植工程已由东海县住建局以东住建发【2017】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拨付(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友情提醒:本次招标的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东海县北辰路园路铺设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6150101-BD-001 )、二标段:东海县城区行道树树池树篦安装工程(标段编号:3207221706150101-BD-002 )、三标段:东海县富华路园路铺装及苗木补植工程(标段编:3207221706150101-BD-003 ),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先、二标段其次、三标段最后,如投标人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则不能参与下一个标段的抽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海县富华路园路铺装及苗木补植工程
2.工程地点:东海县富华路
3.工程类型: 园林绿化工程
4.工程规模:小型园林工程
5.招标范围:园路铺设及苗木补植工程施工承包
6.本工程招标合同价(抽签价):85.5748万元
7.工 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6日
8.资金情况:财政,已落实
9.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1.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6月18日至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