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1.2、服务周期: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与中标人先签定第一年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对中标人的服务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服务范围: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物业服务;
1.5、服务面积:建筑面积32000平米,地上23层,地下2层,楼高110米(不含避雷针高度)前后院停车场7000多平米。
1.6、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088号;
二、服务内容:
2.1、办公楼的公共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包括办公楼门厅、、扶梯、楼道、墙面、楼面、卫生间、洗浴间、各类会议室、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预览室、公共区域及门窗、各类办公室窗户、茶水间、更衣室、、楼顶、地上及地下停车场以及其他所有空间房间室内外的保洁、冬季清雪以及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所有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
2.2、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包括停车场、监控中心、门厅及、消防安全、社保中心楼内及所属房产空间房间室内外的安保工作;
2.3、工程维护服务工作,包括大厦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地下室设备机房、室内外公共设施、办公家具、上下水管线及设备、电气照明及线路、煤气、通信设施、数据网、门窗、门禁设施、停车场管理设施、会议室设施、厨房设备、空调设施、活动器材、避雷系统、监控系统、大厦内外基建及装饰、所属房产的使用维护;
2.4、信件、邮品订阅、收发、分捡投递管理和服务;
2.5、充分准备应急预案;
2.6、其它服务工作,包括庭院和楼内绿植栽种购置和日常养护、节假日国旗灯笼及条幅悬挂,并提供其他免费的服务项目;
2.7、投标人需提供《智能安保巡查管理软件》;
2.8、物业服务内容可详见说明。
三、投标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不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人社部颁发的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
3.3、投标人须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必须具备电气专业、暖通专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个人信息、电话、身份证号等),并且有专职消防员;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需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达到300万元以上类似规模的项目业绩;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_月 19 日至 2017 年 6_月_2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00时至 15:30_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