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的委托,对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J201706005)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资金预算250000.00元。
保安要求和保安公司服务内容
1 保安人员
(校园秩序维护人员) ①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年龄在18-50岁之间,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
②要求秩序维护人员9人(有一个保安带班负责人住校),秩序维护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律观点,要熟悉校区内、外的结构情况,掌握一般的保护知识,有沟通及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③要求秩序维护人员着装整洁,行为规范,语言得体。
④校区内24小时值班,严禁离岗睡岗,每岗不少于3人,秩序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⑤维护在校区楼内外的正常秩序,外访人员进入要联系接待人,做来访记录,不准闲杂人等进入校园区域。
⑥校区楼内外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及时发现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⑦各种物资、设备出入校区均需征得校方主管部门的同意,并进行登记。
⑧做好车辆的进、出、停泊、行驶的管理工作,做到车辆出入有序,停放规整,拒绝堵车等现象。
⑨学校对秩序维护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秩序维护人员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做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造成重要损失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及损失。
2 保安公司服务内容 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动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员工离职管理、绩效考核等。
秩序维护人员所用工具(电车、手电、手台、胶棒等)均由保安公司提供并配备、添加齐全。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
6.合格投标人还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2017年 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