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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港陬市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码头前沿)
装卸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桃源港陬市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码头前沿)
招标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基础
[2013]1636
号
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办函【
2015
】
765
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卸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常德市桃源县陬
市
镇境内,距离常张高速沅水大桥下游约220米处;建设1000吨级件杂货和散货泊位各1个,并配套建设前方临时堆场、件杂货堆场和散货堆场等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码头水工建筑物类别二类,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
码头主要装卸货物为钢材、氧化铝、粮食、碎石等。
件杂货
泊位采用
2
台
10
t-
25
m
台架
式
进行装卸船作业,水平运输配置
4
台
20t
货车作业,堆场配置
4
台
5t
内燃机叉车配合作业,散货泊位采用
2
台
10
t-
25
m
台架
式(
带抓斗
)
进行装卸船作业,水平运输及堆场配置
4
台
5t
单斗装载机作业。
2.2
招标范围、分包情况、交货期:详见附表
1
2.3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类似项目经验;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见附表
1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每天
9:00
~
12:00,15:0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及特定资格要求资料(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代理机构)到
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1000
元
/
包,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7
月
12
日
9
:
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楼(桃源县国土局与桃源县农村商业银行之间)。
6.2
逾期送达、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八、
附表
1
九、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