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县公共交通公司纯电动客车充电站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19
受福建省仙游县公共交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纯电动客车充电站设施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纯电动客车充电站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7]采购0609
项目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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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单位 |
合同包最高限 价/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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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配套充电设施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相关、安装等 |
包含充电机、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等 详见设计图纸详细参数 |
1项 |
280 |
本项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充电机、变配电设施、高低压电缆的采购以及雨棚、电缆沟、设备基础施工、安装等内容,同时要求中标人变配电项目通过仙游县电力公司验收,并能够按时通电。 |
注:
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2、必须响应招标方案中的全部功能;
3、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加仙游县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须提供合格有效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近三年内没有被市县及以上有权行政机关限制投标的(含被限制投标期满的)。4)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直接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企业法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16:51 至 2017年07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