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0
招标编号:YHZB-2017279
开标时间:2017-07-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4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YHZB-2017279;
2.2 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职工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2.3 项目地点: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洛阳市烟草公司偃师市分公司职工食堂的餐饮服务,负责饭菜制作、餐厅管理、用餐服务、餐饮场所卫生清洁和相关工作,缑氏、李村两个基层站所职工食堂厨师服务;
2.6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7 预算金额:14,4万元/年;
2.8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餐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
3.3.投标人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服务管理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3.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服务团队,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须持有厨师证(本项目服务团队应不少于5人,其中机关职工食堂不少于3人,缑氏、李村站所厨师各1人 );
3.5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20 日至 2017 年6月 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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