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采油一厂现场食堂采购供应服务(2017)
项目编号 2017-0200771-XJYT-0016833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项目概况:为采油一厂车2、车510、车67、车89、五一区、小拐、第一集中处理站、红浅、四2区等油田现场食堂提供食材供应,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2.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要求(见附表: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要求)。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克拉玛依市)。 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5.其他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CY1-2017-113的招标文件 6.由于新疆地区的特殊性,需供应新疆本地牛羊肉,肉质新鲜、无毛、肉嫩、色好、少油,肉质无腐烂、变质。供应的牛羊肉必须随货提供相同数量的国家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如检疫检验合格证与供应数量不符,甲方将不予收货。
2.使用功能:见附表: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要求
3.技术标准:见附表: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要求
4.质量要求:见附表: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要求
5.服务:见附表: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要求
6.项目进展情况:见附表: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其他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投标; 2、投标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和能力应与本项目相适应; 3、已取得与本项目有关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行业要求的许可证。 4、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且经营范围或能力符合本项目要求; 5、取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或备案),且准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涉及有准入编码的物资必须具备供应商准入证(或已被列入油田公司供应商名录,准入产品编码与本次招标的产品物资相对应),供应范围中应包含拟采购的所有物资品种,并有合法授权委托代理手续。 6、经营场所要求:投标人在克拉玛依市区内应设有固定营业场所,且该营业场所每周营业至少5天以上,并配备足够满足物品领取的服务人员; 7、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财务状况良好;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诉讼案件。 9、投标人必须是产品质量稳定、供货及时充足、信誉度好的供应商。具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来源。且具备随时供应、调换供应产品的实力。并在人员、供应产品储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19日 1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