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综合化地面仪器
项目编号 2017-0200716-DQYT-0014755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的日期执行。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使用功能:本次招标主要是就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测井公司所需的综合化地面仪器的采购。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⑴供货质量符合封存样品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要求或质量标准要求。 ⑵所供物资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⑶按照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承诺履行质量责任,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且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再行退还。
5.服务:⑴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保四包”(保质、保量、保及时,包修、包换、包退、包损失)服务承诺。 ⑵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解决。 ⑶不为其它供应商提供中标产品结算。
6.项目进展情况: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 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体现石油电子测井系统或石油勘探装备或石油测井设备或电子设备或仪器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带*技术要求,并且非“*”项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总计小于5个。(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需逐条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相应可行性方案)。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覆盖招标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体现石油电子测井系统或石油勘探装备或石油测井设备或电子设备或仪器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 5、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