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7724
1. 招标条件
本第一采油厂杏河集中处理站和杏九注采出水系统完善工程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建设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第一采油厂杏河集中处理站和杏九注采出水系统完善工程
建设地点:陕西省志丹县。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流程配套、管沟新建、设备拆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第一采油厂杏河集中处理站和杏九注采出水系统完善工程,主要包括杏九注新建临时流程1套,采出水系统喂水泵增加旁通流程,注水泵房新建钢管焊制管沟盖板及新建管沟,新建罐区购土回填;杏河集中处理站拆除过滤间内4座设备及离心泵1台,重新安装离心泵1台,新建电缆160m及软启动柜2台,制作缓凝土盖板19块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1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3.4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与本工程规模相当或以上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