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第二批机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故重新发布包1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物资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第二批机电物资采购
2.2供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3号。
2.3项目规模:扩建1×116MW锅炉房一座及配套建安附属工程。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5计划供货期:2017年07月10日前完成供货。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招标范围:锅炉及辅机安装第二批物资采购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共11个包,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经销商。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必须有代理授权书和针对本项目售后的服务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设备,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凡具备承担投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以选择其中的一包或几个包投标。
4.财务能力:
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潜在投标人在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复印件)。
6.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4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和服务承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5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7.1时间为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7.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