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0
招标编号: NTZC20170120(ZB04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对其所需的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多功能床边监护仪、医用钬激光治疗仪、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智能康复训练系统、多功能床边监护仪、医用钬激光治疗仪、血液透析滤过机、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NTZC20170120(ZB048)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信息。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3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包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 |
1台 |
40万 |
8000元 |
2 |
智能康复训练系统 |
1台 |
18万 |
3600元 |
3 |
多功能床边监护仪 |
20台 |
34万 |
6800元 |
4 |
医用钬激光治疗仪 |
1台 |
86万 |
17200元 |
5 |
血液透析滤过机 |
5台 |
125万 |
25000元 |
血液透析机 |
1台 |
15万 |
3000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其它
1、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需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需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需提供3C证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共发售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