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大理公路局2017年G215线(马鬃山-宁洱)K411+983~K476+893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大理公路局以大路计【2017】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龙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云龙公路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理公路局2017年G215线(马鬃山-宁洱)K411+983~K476+893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5个月。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工程。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取得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担任过类似(或更高)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1个项目以上;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担任过类似(或更高)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1个项目以上。(注:该条件报名时不审核)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一旦中标,中标企业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交由业主保管直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在此期间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经理职务。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报名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根据最新大理州交通局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B级(含B级)以上的企业,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计。(注:该条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出售文件时审核)
注1:若相关要求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注2: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同一代理人针对本项目办理报名事宜,同一投标人多报或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 6月19日至2017年 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