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06-20
招标编号:HNZB2017-06-05051/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受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
三、招标内容
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多功能厅二楼办公家具的供货、安装及最终交付使用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生产商,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2投标人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需提供省级及以上产品检验部门出示的产品质量、环保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
4.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5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4.4投标人须设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4.5投标人须具有产品设计研发能力,产品至少获得一项国内或国际设计奖项。
4.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或2015年产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下家具的制造和供货, 提供2016年度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8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9投标人应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1日9:00起至2017年6月25日17:00止,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