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沧市烟草公司烟叶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及2018-2019年供应商采购”(招标编号:DFHT-YN-ZB17080)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2017年临沧市烟草公司烟叶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及2018-2019年供应商采购,具体为:
(1)烟叶生产经营部仓储作业站:按照烟叶仓储保管服务的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烟叶装卸、烟叶养护等工作任务;(2)质检站:对临沧市各县(区)调往云县仓储作业站及各复烤厂问题烟叶(如烟叶水分超限、霉变、碳化等情况)的挑选整理、打包、堆码和倒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2.3服务地点:云县仓储作业站及各复烤厂;
2.4服务期:本次招标,实行一招三年(即2017-2019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即:本项目本次招标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17年供应商,同时本项目2017年的中标人为2018-2019年的供应商;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此次招标报价为2017年合同签订价格, 2018、2019年的合同价格可参照2017年的中标价格并结合行业当期市场价格谈判确定,或在甲方行业政策范围内双方协商确定;2018-2019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同类服务项目的服务业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l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l 办公场所证明资料(企业注册地在临沧市内范围外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如办公房屋租赁合同);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6日止,每日9:00时至12:00时,14: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