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长发改审批字[2016]318号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通河中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河中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水生态维护工程,工程投资约为22.86亿元;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工程投资约为17.27亿元。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0.13亿元。
2.3项目管理公司具体工作内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开工准备、施工现场投资控制、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外部协调等工作内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5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管理公司应熟悉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掌握政府行文规范,熟悉财经纪律等工作程序。
3.2项目管理公司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的一项或多项甲级资质(或一级资质),可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与相关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证书及高级职称证。
其他管理人员应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中:建筑工程专业6人,结构专业2人,道桥专业6人,给排水专业4人,电气专业4人,水利工程专业2人,园林景观(绿化)6人及后勤人员若干。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