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汕尾市园林局 的委托,拟对 东城路汕遮路口至东涌路口中间绿化带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1706-070-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城路汕遮路口至东涌路口中间绿化带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12,182.95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完税证明、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对应的园林(绿化)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7、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和其相关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在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年6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