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2016、2017年度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项目已由安移办【2017】3号、安移办【2017】4号、安移办【2017】5号、安移办【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殷都区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地点:安阳市殷都区
2.3工程内容及规模:(1)南孟村街道拓宽及环境整治工程;(2)大五里涧村道路硬化工程;(3)英烈村渠道硬化工程(4)张贾店村引水灌溉工程(5)北段村排水工程(6)双全村街道硬化工程
2.4项目总投资:约319万元。
2.5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监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总监须在本企业注册。
3.3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道路硬化或引水灌溉或排水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年限提供资料。
3.5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有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3.6投标人(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