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宝鸡机床集团高新十四路涂装车间通风除尘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宝鸡机床集团高新十四路涂装车间通风除尘工程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磋商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应具备整体喷漆、打磨间的设计、研发和生产资质,在国内拥有丰富的类似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经历和经验;确保所生产的设备符合国家与环保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此项要求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并须提供项目组相关人员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同时必须提供与投标项目货物及服务有关的而且是经过环保部门严格检测确认合格的同类案例的业绩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