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车改革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编号:DFHT-YN-ZB17092)”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诚邀有意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车改革车辆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采购。
2.2 项目概况:根据《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 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巧家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巧办发〔2016〕23号)的规定,对车改取消的公务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后,需拍卖的车辆进行拍卖,达到报废的车辆予以报废。
2.3 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选定车辆评估机构一家,对公务用车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成果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须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标段 选定车辆拍卖机构一家,针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对公车进行处置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须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4 采购项目预算:无
2.5 数量:以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核准数量为准。
2.6 服务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辆处置工作结束止。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向者,请于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 :30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