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公寓电器生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20
招标编号:DZ-ZB2017-3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武汉理工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公寓电器生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采购人为武汉理工大学,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武汉理工大学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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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交货期 (日历天)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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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标包 |
壁挂式空调 |
533台 |
单台空调功率不低于1P,能效等级不低于三级 |
30 |
157.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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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器 |
299台 |
单台电热水器总容积不低于60升,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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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冰箱 |
239台 |
单台电冰箱总容积不低于160升,能效等级不低于三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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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冰箱 |
30台 |
单台电冰箱容积不低于200升,能效等级不低于三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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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包 |
抽油烟机 |
269套 |
侧吸式,能效等级不低于三级 |
30 |
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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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灶 |
269套 |
双眼灶,能效等级不低于二级 |
30 |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014年5月16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诚信记录和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一标包的供应商还需要满足: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根据财库〔2017〕25号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产品型号必须是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最新一期)正式稿中的产品型号,并附该产品清单及产品型号配置当前页,所投产品与清单中产品型号列出的性能参数一致;
报名二标包的供应商还需要满足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制造商须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具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及资质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 6月20 至2017年 6月24,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