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城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多功能洒水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JXZH-JT-2017-019)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谈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竞谈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竞谈人的投标资格。
竞谈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响应。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
1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编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01 多功能洒水车 1 辆
预算价:49万元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5年或者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及前三个月纳税证明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 年6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