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权项目
1.2 采购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DCDL)117号
二、简要说明:
2.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在潮河办事处范围内建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权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企业注册时间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3 投标人须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管理局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要求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
3.4投标人须按照《郑州市社区“片医”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场地、人员、技术能满足工作需要;
3.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