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团泊湖北路维修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团泊湖北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17]30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以《关于团泊湖北路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津静交字[2017]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为团泊湖西路,终点为团泊湖东路,设计全长7.1km。
横断面布置:0.5m(土路肩)+7m(机动车道)+0.5m(土路肩),全宽8m。
路面结构:本次工程将旧路铣刨39cm,铣刨后旧路材料备用,下挖至道胎,对道胎进行30cm旧路结构换填,利用做20cm石灰粉煤灰稳定旧路土,然后施做18cm石灰粉煤灰碎石+5cm中粒式沥青砼(AC-20)+4cm中粒式沥青砼(AC-13),结构厚度47cm。
排水工程:旧路道路南侧重新施做急流槽将雨水排入道路南侧边沟,急流槽宽度0.8米,槽底施做20厘米石灰土。
全线按双车道三级公路设计,设计车速为30km/h。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7月16日~2017年10月31日,共计10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具有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