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兴业县小平山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投资[2017]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业县小平山镇第二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业县小平山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招标编号:XY2017-044[XYCG2017GK064(YTG20173064-XY)]
建设地点:兴业县小平山镇第二初级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建设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1幢6层,建筑占地面积531.67㎡,总建筑面积2649.36㎡,高度23.40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消防等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457.050502万元
要求工期:24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审图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拟对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持卡人员身份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建筑诚信卡姓名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持卡人)。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3.7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取得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