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0675-170JOC005080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要求:南京长安路试跑道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提供项目经理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4)、投标人最近2年须承接过类似项目,须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未提供视为资格要求不满足。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 50元人民币。
5.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